半 判,叛

读音:bàn
金文1;金文2;金文3;金文4;金文5;金文判;侯马盟书;小篆半;小篆判;小篆叛;隶书半;隶书判

” 是二分之一。《说文》: “半,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为物 大,可以分也。” 金文和小篆的 “”字,都是在牛字上边加一 “”字。 “”字甲骨文、金文、小篆字形相同,都是一撇一捺,左右分开的形状,是 “”字的初文。 “”字甲骨文写作 “”或“” , 前者是牛的全形, 后者是牛头正面的 “简笔” 。 金文写作 “” ; 小篆写作 “” 。 由 “” 与 “” 组成的 “” ,正是表示将牛从中分开的会意字。后加 “” 作 “” ,仍是用刀分开,引申为分辨,评判。《说文》: “判,分也。” 隶书 分别写作“” 。

与“半、判”字义相近的小篆还有“”字。《说文》: “叛,半也。”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