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bā
甲骨文1;甲骨文2;金文1;金文2;金文3;金文4;金文5;秦简;小篆;隶书

”字本义是分别,分开。《说文》: “八,别也。”后借为数字。 《左传》: “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字是自甲骨文、金文、小篆、隶 书直至今日简化字,基本没有变化的少数字形之一。各种字体都是用一左一右 的两笔来表示“” 义。其实“”正是“” 的本字,在“”被借为数字 后,为强化“”义,另加“”字,表示用刀切开,成左右相背之状。既然 是二人分手,必然背道而行,所以《说文》称,“象分别相背之形” ,参看 “” 字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