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 字用 “耳、火” 表示看得明亮、明白,听得清楚。引申清白, 正直。《说文》称: “耿,耳着颊也。从耳,炷声。” 非本义。甲骨文写 作“”, 左边是“耳” , 右边是炷火。 金文写作 “、” 。 左边也是 耳朵的 “耳” ,表示听; 右边是火光的 “火” ,表示明亮。与甲骨文字义 构成相同。 小篆统一笔画后写作 “” 。 隶书(汉简、 《史晨碑》 )写作 “、 ” , 字素未变, 已是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