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二十三岁,迁为顿丘令。

公元177年 是年
曹操二十三岁,迁为顿丘令。

《魏志•陈思王植传》卷十九:“太祖……戒之曰:‘吾昔为顿邱(丘)令,年二十三。'”(《魏志•武帝纪》卷一)裴注引《曹瞒传》:“太祖初入尉廨,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余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后数月,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京师敛迹,莫敢犯者。近习宠臣咸疾之,然不能伤,于是共称荐之,故迁为顿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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