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广圻、段玉裁笔讼。

公元1808年 本年
顾广圻段玉裁笔讼。

正月初十日,顾千里著《学制备忘》之记,极诋《小学疏证》之说,刊板流布,段玉裁于旬日之间作书四通,凡数千余言,顾千里于三月初七日来第三札,长四千余言相辩诘,段玉裁又作札三通致之,千里不再作复。先是,顾千里代张古余作《礼记考异》,谓孙颐谷订王制西郊当作四郊之说为非。嘉庆十二年,段玉裁致书千里,谓:四郊是,西郊非。(《经均楼集》十一《与顾千里书》)千里来书申辩,先生复书。后嘉庆十二年十一月,段因作《礼记四郊小学疏证》一篇,颇攻顾说,同年十二月一日,千里又来书论难,即《文集》附载之千里第二札也(《经均楼集》十一)。段氏嘉庆十二年所作《周人卒哭而致事经注考》《驳抚本礼记考异之非》等文皆因与千里之事而为也。陈仲《经籍跋文·宋本礼记注跋》云:两家遂成水火,余欲为调入,终莫能解。嘉庆十三年,先生既不得顾氏复书,因致书黄丕烈,黄复书谓:先生年高学邃,久已当代钦仰,千里以后起之隽与先生抗衡,同辈实所窃议。又谓:先生以年高手硬、心意闲澹之老人,不应与脑满肠肥、初学把笔者相争。据《经韵楼集》一二、《段玉裁先生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