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侍郎魏扶奏:“臣今年所放进士二十三人。
公元847年 正月
礼部侍郎魏扶奏:“臣今年所放进士二十三人。
[按,《旧唐书•宣宗本纪》作‘三十三人’。《登科记考》与《唐会要》同,作‘二十三人’,今从《唐会要》]续奏堪放及第三人封彦卿、崔瑑、郑延休等,实有词艺,为时所称。皆以父兄见居重位,不敢令中选。取其所试诗赋封进,奏进止。”诏翰林学士承旨、户部侍郎、知制诰韦琮等重考覆,尽合度程。其月二十五(一作“三”)日,敕曰:“彦卿等所试文字,并合度程,可放及第。有司考试,只在至公,如涉请私,自有朝典。从今已后,但依常例取舍,不得别有奏闻。”(见《旧唐书•宣宗本纪》、《册府元龟》、《唐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