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

八旗    bā qí
1.清代满族户口以军籍编制,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正白﹑正黄﹑镶黄为上三旗(亦称内府三旗)﹐隶属亲军﹐其余五旗为下五旗。清初将归附之蒙古﹑汉人﹐又编为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八旗官员平时管民政﹐战时任将领。旗民军籍为世袭。参阅《清文献通考.兵一》﹑清昭槤《啸亭杂录.八旗之制》。
2.对清军和满族的称呼。

国语辞典

注音 ㄅㄚ ㄑㄧˊ  拼音 bā qí
滿清時戶口的編制,以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種來區別,分為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三類。
   ▶ 清.瞿蛻園《歷代職官簡釋.八旗都統》:「八旗次序,以鑲黃、正黃、正白為上三旗,其餘為下五旗。行軍或行獵,則以鑲黃、正白、鑲白、正藍為左翼,餘為右翼。」
扫描版:「八旗」在《汉语大词典》第1763页 第2卷 19
扫描版:「八旗」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