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用

起用    qǐ yòng

1. 提拔任用

2. 重新任用已退职或被免职的官员或职员

详细解释

1. 运用;采用。

明 高攀龙 《与管东溟书》之二二:“其他种种法门,皆由此起用。”

2. 指封建时代官员遭父母丧,守制尚未满期而应召任职。

《警世通言·况太守断死孩儿》:“﹝ 况钟 ﹞因丁忧回籍,圣旨夺情起用,特赐驰驛赴任。”参见“起復”。

3. 旧指重新任用已退职或黜免的官员。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岳青天》:“﹝ 岳起 ﹞后与将军某抗,罢官。今上亲政,首起用为 山东 布政使,俄调任 江苏 巡抚。”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五:“未几,王师征 金川 ,果復起用。” 蔡东藩 《清史演义》第五六回:“ 琦善 、 奕山 、 奕经 、 文蔚 四人,虽因措置乖方,革职逮问,嗣后又復起用。”

4. 泛指提拔任用。

老舍 《四世同堂》五一:“他们应当改弦更张,去掉几个老 汉 奸,而起用几个新 汉 奸。”

近反义词

反义词 免职

国语辞典

注音 ㄑㄧˇ ㄩㄥˋ  拼音 qǐ yòng
相似詞: 升引
1. 恢復任用已經退休或革職的人員。
   ▶ 《文明小史.第三七回》:「又因他近來上條陳,說 什麼借外兵以平內亂,頗有起用的意思。」
2. 提拔、任用。
   ▶ 如:「總經理一上臺,即銳意革新,不斷起用新人。」
扫描版:「起用」在《汉语大词典》第13607页 第9卷 1090
扫描版:「起用」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0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