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曹璘传》


明史
原文
    曹璘,字廷晖,襄阳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久之,选授御史。孝宗嗣位,疏言:“梓宫发引陛下宜衰绖杖履送至大明门外拜哭而别率宫中行三年丧贵妃万氏有罪宜告于先帝削其谥迁葬他所”帝纳其奏,而戒勿言贵妃事。顷之,请进用王恕等诸大臣,复先朝言事于大节等诸臣官,放遣宫中怨女,罢撤监督京营及镇守四方太监。又言:“梁芳以袁辂献地建寺,请令袭广平侯爵。以数亩地得侯,勋臣谁不解体,宜亟为革罢。”疏奏,帝颇采焉。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陨地震,金木二星昼现,雷击禁门,皇陵雨雹,南京内园灾,狂夫叫阍,景宁白气飞腾,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尽弭灾之实。臣昨冬曾请陛下墨衰视政,今每遘节序,辄渐御黄衮,从官朱绯。三年之间,为日有几,宜但御浅服。且陛下方谅阴,少监郭镛乃请选妃嫔。虽拒勿纳,镛犹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严宫之禁,今此曹干进纷纭,当论罪。朝廷特设书堂,令翰林官教习内使,本非高皇帝制。词臣多夤缘以干进,而内官亦且假儒术以文奸,宜速罢之。经筵虽御,徒为具文。方举辄休,暂行遽罢,所谓‘一暴之,十日寒之’者。愿日御讲殿与儒臣论议国事,以消天变。诸边有警,辄命京军北征,此辈骄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师之费赏边军。”帝得疏,不喜,降旨谯让。已,出按广东,访陈献章于新会,服其言论,遂引疾归。居山中读书,三十年不入城市。
(节选自《明史·曹璘传》)

译文
    曹璘,字廷晖,襄阳人。成化十四年中进士。授官行人。一段时间后,选拔授官御史。孝宗继位,上疏说:“先皇帝灵柩发丧,陛下应该穿丧服,拄孝杖,穿麻鞋送至大明门外,跪拜痛哭而别,带领宫中实行三年丧礼。万贵妃有罪,应该祭告先帝,废除她的谥号,迁葬到其他地方。”皇帝采纳他的奏请,但是告诚他不要议论贵妃的事。不久,请求提拔重用王恕等诸位大臣,恢复先朝在国家大义上指论时事的那些大臣的官职,放出禁宫适龄女子,罢免撤销监督京营及镇守四方的太监。又上奏说:“梁芳因为袁辂献地建寺,便请求让他继承广平侯爵位。用数亩地得到封位,有功绩的大臣谁不离心离德,应尽快革除罢免。”上奏后,皇帝非常同意他的意见。弘治元年七月上奏说:“近些天来,星辰陨落大地震动,金木二星白天出现,雷击宫门,皇陵下冰雹,南京内园发生火灾,狂悖之人在宫门叫嚣,景宁宫白气飞腾,而陛下不去深入研究导致灾祸的原因,采取消除灾祸的有效方法。臣去年冬季曾经恳请陛下穿黑色丧服临朝听政,可是现在每逢节日,就逐渐穿黄色礼服,从官穿大红袍。三年之内,时间不长,应该只着素色服饰。况且陛下正当服丧,少监郭镛却请求选妃嫔。虽然陛下拒绝没有纳娶,但郭镛仍然被信任重用,这怎么能消除臣民的疑虑。祖宗加强对宦官的限制,现在这些宦官纷纷谋求官位,应当定罪。朝廷特设书堂,让翰林官教导训练内使,本来不是高皇帝的制度。文学侍从之臣,大多借机谋求官位,而内官也假借儒家学说以文辞干预朝政,应当迅速罢去。陛下虽听了讲经论道,只不过是徒有形式。才开始就停止,刚开始就马上丢弃,这就是‘一日暴晒,十日寒冷’的道理。希望皇上每天到讲殿同儒臣们讨论国家大事,来消除天灾。各边地有紧急情况,就命令京军北伐这些军兵骄横懒惰很久了,不值得用。请求从现在开始不派遣,而用出师的费用犒赏边军。”皇帝拿到奏疏,不高兴,降旨斥责。后来,曹璘出巡广东,到新会访问陈献章,佩服他的言论,于是借口有病归隐。居住在山中读书,三十年不入城市。

《明史·曹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