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𢦚”本是战败者双手持戈, 向胜者下跪缴械。 《说文》称: “𢦚, 击踝也。 从丮, 从戈。 ” 非本义。 甲骨文写作 “、 、 、”, 正是 一人下跪举戈献降之象。 金文与甲骨文一脉相承, 写作 “、 ” , 或写 作 “” , 虽不如前者象形, 但为小篆写作 “”作了前导。 可见古文字 的传承有据。 隶书写作 “” , 已无形可象。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