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的本义是“人所止之处” ,即人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说文》: “此,止也。从止,从匕” 。“此” 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虽字形略有不 同,但都是“从止,从匕” 。“止”是“趾” 的初文,这里代表脚; “匕”是 “人” 的反写(甲骨文的 “人”正写反写无别) ,都表示人。人脚所到之处, 正是“此”的会意。隶书(汉《校官潘乾碑》 )将小篆的“” (止)写作 “” , “” (匕)写作“” , 从而脱离了古文字, 成为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