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是乐器。《说文》: “乐,五声八音总名。” 甲骨文和早期金文写 作 “、 、 ” 。 上边是两束丝形, 表示弦; 下边是 “木”字, 表示木质弦 乐。中后期金文和石鼓文、小篆等字形近似。在原字形基础上加 “白” ( “白” 一说是大拇指形, 表示用拇指弹拨琴弦), 写作 “、、 、 ” 。 《说 文》以为是“鼓鞞” 。或指“排鼓”类打击乐器。隶书(汉《曹全碑》 )写作 “” 。虽已是今文, 但基本结构未变。
注: 由于音乐可使人欢乐,故又读lè。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