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 是我的自称。《说文》: “吾,我,自称也。从口,五声。” 金文的 “吾” 字写作 “” , 上边的 “五” 字像以棒绞丝, 表示人劳作, 下边加 “口” 表示劳动号子,即发声。此情形在手工化的生活生产中至今 常见,如用杆捣粘糕和用夯砸地基等。石鼓文的 “吾” 字写法很多,且笔 画繁简不一,但就其构成要素来看,似劳动工具,口语加行动符,扩大了 “吾” 的字义。 小篆作了大幅度的减省, 写作 “” , 为隶楷确定了最终 的结构。捣米、绞丝均是自身的劳作,故假借为第一人称 “我” 。
注: 《侯马盟书》字形不类,是战国时期的特有现象。上边一 “虎” 字,当与读音有关。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