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设立三司条例司,从制度上为变法做准备。

公元1069年 二月
宋设立三司条例司,从制度上为变法做准备。

续资治通鉴卷六六:“甲子。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命陈升之王安石领其事。安石素与吕惠卿善,乃言于帝曰:‘惠卿之贤,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遂以惠卿为条例司检详文字。事无大小,安石必与惠卿谋之,凡所建请章奏,皆惠卿笔也。时人号安石为孔子,惠卿为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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