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1027—1090)生。

公元1027年 本年
李常(1027—1090)生。

李常,字公择,南康建昌人。少读书庐山白石僧舍。既擢第,留所抄书九千卷,名舍曰李氏山房。调江州判官宣州观察推官。熙宁初,为秘阁校理。王安石与之善,以为三司条例检详官,改右正言、知谏院。落校理,通判滑州。岁余复职,知鄂州,徙湖、齐二州。徙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元丰六年,召为太常少卿,迁礼部侍郎。哲宗立,改吏部,进户部尚书。拜御史中丞,兼侍读,加龙图阁直学士。徙兵部尚书,辞不拜,出知邓州。徙成都,行次陕,暴卒,年六十四。有文集、奏议六十卷,《诗传》十卷,《元祐会计录》三十卷。(宋史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