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御景福殿,试亳州、南京路服勤辞学经明行修举人,得进

公元1014年 九月
上御景福殿,试亳州南京路服勤辞学经明行修举人,得进士张观等二十一人,诸科二十一人,赐及第,除官如东封西祀例。

观,绛人也。上谓宰相曰:“近岁举人,文艺颇精,孤贫得路。然为主司者亦大不易。徇请求则害公,绝荐托则获谤。”王旦曰:“今郡县至广,人数亦繁,必须临轩亲试。至于南省发解,非朝廷特为主张,则虽责成主司,亦难以集事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