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言,《云溪友议》卷下《去山泰》条记:“宋言端公,近

公元858年 二月
宋言,云溪友议卷下《去山泰》条记:“宋言端公,近十举,而名未播。

大中十一年,将取府解。言本名岳,因昼寝,似有人报云:‘宋二郎秀才,若头上戴山,无因成名。但去其山,自当通泰。'觉来便思,去之不可名狱,遂去二犬,乃改为‘言’。及就府试,冯涯侍郎作掾而为试官,以解首送言也。时京兆尹张毅夫以冯参军解送举人有私,奏谴澧州司户。再试,退解头宋言为第六十五人。知闻来唁,宋曰:‘来春之事,甘已参差。’李播舍人发榜,以言为第四人及第。”[按,称宋言“端公”,则言后曾任御史,有赋一卷。唯未知事在何时,其事迹亦难考详]《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宋言赋》一卷,下注:“字表文。”则言以赋称。全唐文卷七六二收有其《渔父辞剑赋》《效鸡鸣度关赋》《鹤归华表赋》三文,未知作年,疑其登第前所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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