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三十一岁,以私改国史下狱,其弟班超上书营救,汉明

公元62年 是年
班固三十一岁,以私改国史下狱,其弟班超上书营救,汉明帝奇之,召为兰台令史;作《安丰戴侯颂》;其《咏史》诗疑作于此时。

《后汉书•班固列传》卷四十上:“既而有人上书显宗,告固私改作国史者,有诏下郡,收固系京兆狱,尽取其家书。……固弟超恐固为郡所核考,不能自明,乃驰诣阙上书,得召见,具言固所著述意。而郡亦上其书。显宗甚奇之,召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按,《后汉书•班超列传》卷四十七谓班固兰台令史在“永平五年”。《安丰戴侯颂》今不存,“安丰侯”为窦融,“戴”为窦融之谥,《后汉书•窦融列传》卷二十三谓窦融永平五年卒,故班固颂当作于是年。又,其五言诗《咏史》咏缇萦上书救父事,作年难考,疑班固下狱时,联想起缇萦父下狱而有是作,姑系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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