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阳约四十九岁,作《上吴王书》;吴王不纳,去吴之梁。

公元-162年 是年
邹阳约四十九岁,作《上吴王书》;吴王不纳,去吴之梁。

《汉书•邹阳传》卷五十一:“久之,吴王以太子事怨望,称疾不朝,阴有邪谋,阳奏书谏。为其事尚隐,恶指斥言,故先引秦为谕,因道胡、越、齐、赵、淮南之难,然后乃致其意。……吴王不内其言。是时,景帝少弟梁孝王贵盛,亦待士。于是邹阳枚乘严忌知吴不可说,皆去之梁,从孝王游。”按,邹书有语云:“臣恐周鼎复起于汉,新垣过计于朝,则我吴遗嗣,不可期于世矣。”《史记•孝文本纪》卷十文帝十七年(即后元元年)载有新垣平以诈言水欲出周鼎等事被夷三族,邹书之作必在文帝后元元年后。又,《汉书•荆燕吴传》卷三十五载,文帝为化解吴王刘濞的杀子之怨,乃“皆赦吴使者归之,而赐吴王几杖,老,不朝。吴得释,其谋亦益解。然其居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卒践更,辄予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它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颂共禁不与。如此者三十余年”。据《汉书•诸王侯表》卷十四,刘濞于高祖十二年二十岁时封吴王,以此知其明年五十四岁;设若明年文帝“赐吴王几杖,老,不朝”,五十三岁当“老”,似合;而且,刘濞至明年为王三十四年,与“如此者三十余年”亦不牴牾。然则此年当系吴王反心未解、邹阳上书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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