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票

清朝政府发给商号的经营执照。亦为专利许可证。龙票周围印有龙文,中间盖有御印。始颁发于嘉庆年间(1796—1820),当时在内蒙古地区领有龙票的旅蒙商,只有※大盛魁和※天义德两家。取得“龙票”即享有特权,可持龙票放“印票”账,得到政府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