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

藏语音译,“”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戚本(司马官)、安本(度支官或财务官)、岱本(人事官)、楚本(司牛及帐蓬官)、昌本(司法官)。《贤者喜宴》仅记其中六本,而缺载“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