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筦

新莽实行的经济政策。筦即管。始建国二年(10),王莽将酒、盐、铁及铸钱收归政府专卖,不准私人经营,同时实行五均赊贷,控制名山大泽收樵采税,总称“六筦”。名义上是抑兼并,但施行中官吏乘机谋利,流弊百出,更加祸民。地皇三年(22),天下溃畔,王莽被迫解除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