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政

【卯集下】【攴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盛切,音正。【說文】正也。【釋名】政,正也,下所取正也。【易·賁卦】君子以明庶政。【書·舜典】以齊七政。【傳】日月五星各異政。

又【洪範】農用八政。【疏】食爲八政之首,故以農言之。【周禮·天官·大宰】建邦之六典,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左傳·桓二年】政以正民。 

又【禮·王制】五十不從力政。【註】力政,城道之役也。 又姓。【廣韻】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𠀤諸盈切,音征。賦也。通作征。【周禮·地官·均人】掌均地政。【註】政,讀爲征。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 【說文】从攴作政。政字原从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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