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警察

軍法警察   
注音 ㄐㄩㄣ ㄈㄚˇ ㄐㄧㄥˇ ㄔㄚˊ  拼音 jūn fǎ jǐng chá
憲兵。依軍事審判第六十二至六十四條規定,憲兵為軍法警察官及軍法警察,有協助或受軍事檢察官指揮偵查犯罪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