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玛宪法

魏玛宪法   wèi mǎ xiàn fǎ

《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德国在1919年颁布的宪法。因在魏玛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通过而得名。共181条,分2编。第1编为联邦的组织及其职责,分7章;第2编为公民的基本萭胍逦瘢?章。1933年希特勒建立独裁统治后,该宪法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