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向西藏进军、和平解放西藏的作战行动。1950年初,中共中央决定解放军进军西藏,并与西藏地方当局进行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中共中央西南局和西南军区决定第十八军等部担负进藏任务。西藏地方当局维护农奴制度,拒绝和平解放西藏,于昌都地区增兵设防,阻止解放军进军,并毒死西南军政委员会派往西藏进行和谈的格达活佛。进藏部队被迫于10月进行昌都战役,歼灭藏军主力,打开进军道路。西藏地方当局在中央人民政府再三敦促下,于1951年2月派出代表团前往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谈判,5月达成《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8、9月间,进藏部队按照协议规定,由昌都、门工、于阗(今于田)、香日得等地出发,至11月,先后进抵拉萨、日喀则、察隅、阿里等地区,西藏和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