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酸碱

路易斯酸碱   lù yì sī suān jiǎn

美国化学家*路易斯于1923年提出凡能接受一对电子的原子、离子、分子等称为酸;凡能供给一对电子的原子、原子团或离子等称为碱的理论。例如: A+∶B——→A∶B 酸碱化合物 A是接受电子对的物质,简称“电子对接受体”,又称“路易斯酸”;B是供给电子对的物质,简称“电子对给予体”,又称“路易斯碱”。传统上在水中的酸碱反应,可以认为是:

H++∶H——→H—O—H

该理论还能阐明既无溶剂又无质子转移的酸碱反应。例如: 路易斯将当时各种酸碱理论归纳为路易斯酸碱理论,因此又称为“广义酸碱理论”。不仅扩展了酸碱的概念,而且阐明了化合物反应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