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录

罪惟录   zuì wéi lù

书名。清初查继佐撰。原书帝纪二十二卷、志二十七卷、列传三十五卷,今本重订卷次,并子目为一百零二卷。作者于明亡后编撰《明书》,从顺治元年(1644年)康熙十一年(1672年),经二十九年,易稿数十次,访问数千人,才告完成。后因遭庄廷明史狱牵连,改换今名。作者坚持反清立场,把南明诸王都列入本纪之后,弘光朝仍用南明年号,保存了不少史料,足以补正《明史》。原书仅有稿本,虽有残阙,大体仍属完整。1936年商务印书馆影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