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哲学家。字允昇,号整庵,泰和(今属江西)人。弘治进士。官至南京吏部尚书。早年笃信佛学,后断然舍弃,“谓释氏之明心见性,与吾儒之尽心知性,相似而实不同”。承认“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气”是宇宙万物的根本,“理”是“气”运动变化的一定条理秩序;“初非别有一物,依于气而立,附于气以行也”。批判了朱熹“理与气是二物”的见解。但仍接受程朱“理一分殊”之说,认为“人犹物也,我犹人也,其理容有二哉?然形质既具,则其分不能不殊;分殊故各私其身,理一故皆备于我”。批判禅学“顿悟”的治学方法,主张“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废一不可”。著作有《困知记》、《整庵存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