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人,原名兴武,又名常明,号祖武。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经苏联回国,在鄂北地区领导农民运动。1926年任中共枣阳县委书记。大革命失败后,参加领导枣阳农民起义。任工农革命军鄂北总队总队长,参与开辟鄂北游击根据地,后到豫西南从事秘密工作。1930年起任中共鄂豫边特委委员、鄂豫边革命委员会主席,红军第九军第二十六师师长。在“肃反”中被错杀,建国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