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牌制

石牌制   shí pái zhì

旧时广西大瑶山(今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地区一种带有原始民主残余,维持社会秩序的政治组织及其法律表现形式。一般以村为单位,分别或联合组成小石牌、大石牌、总石牌。将有关维护当地生产活动、社会秩序和治安的原则,制成若干具体规条(律),经群众集会形式通过,刻在石牌上(或写在木牌或纸上)公布,共同遵守;并推举有威望的公众领袖为石牌头人,执行石牌律,有排解纠纷、判处罪犯、指挥战斗等权力,必要时召开石牌会议,由各户家长参加。随着封建化的发展过程,曾为统治者压迫人民的工具。建国后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