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布大会

特里布大会   

即“部落大会”。古罗马公民大会之一。约创于公元前5世纪上半叶。初仅平民参加,处理有关平民事务并选举保民官等;以特里布(tribus,即“部落”)为单位进行表决。前287年《荷廷西乌法》通过后,其决议可不经元老院赞同而对全体公民(包括贵族)有效,成为罗马共和国最有权力的公民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