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位学

法位学   

当代一种语言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派克(Kenneth Lee Pike)创立。从美国结构主义派生而来。其基本理论假设为:(1)语言由单位组成;(2)单位出现在环境之中,不能孤立地加以研究;(3)小单位构成大单位,大单位构成更大的单位,形成层级系统;语言包括音系系统、语法系统和所指系统;(4)语言行为可以从静态、动态和关系三个角度进行研究。语言的基本单位叫法位,对每个法位要从轨位、类别、作用、接应四个方面去分析。公式是: 法位(tagmeme)= 法位按等级排列成层次。由若干法位结合而成的结构叫法位段。如句子包括小句,句子是法位段,小句是法位;小句包括短语和词,小句是法位段,短语和词是法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