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语法

格语法   gé yǔ fǎ

当代一种语言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的菲尔墨(Charles J. Fillmore)创立。由转换生成语法派生。认为在没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中也存在着格的概念,可以通过前置词、后置词等其他方式表达出来。因而必须区分各种语言中表现不同的格形式与所有语言中普遍存在的格关系。菲尔墨所列举的格关系主要有施事、工具、给予、结果、方法、对象等。在乔姆斯基(Noam Chomsky, 1928—)的标准理论中,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各有各的主语、宾语;菲尔墨则认为,主语、宾语只是表层结构中的关系,在深层结构中动词与名词的关系才是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