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   zhí háng zhōng jié

亦称“终结执行”。民事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以致不可能或不必要继续执行时,法院裁定结束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况。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