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真理

必然真理   

一称“理性真理”。“偶然真理”的对称。德国莱布尼茨用语。他认为真理有两种:(1)必然真理,指具有逻辑必然性的,根据矛盾律而确定的真理,如“二加二等于四”等逻辑和数学的一切真理,以“心灵为其源泉”,是先天的。(2)偶然真理,亦称“事实真理”,指用经验方法,根据充足理由律而确定的真理,如“世界上有君士坦丁堡这个地方”等对某一件事实的判断以及自然科学的真理,它指一事物或其属性的存在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