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邦人税

外邦人税   wài bāng rén shuì

公元前5世纪雅典政府向外邦人征收的人头税。当时雅典城邦中来自外族和其他城邦的移民没有公民权或只有部分公民权,一般无权取得土地(其他希腊城邦亦如此)。他们为获得在雅典从事手工业、商业和居住的权利,每年除应缴一般税外,男女又须分别缴纳12和6德拉克马(古希腊货币单位)的外邦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