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節

合作節   hé zuò jié
注音 ㄏㄜˊ ㄗㄨㄛˋ ㄐㄧㄝˊ  拼音 hé zuò jié
國際合作節的簡稱。是由國際合作聯盟於西元一九二一年在瑞士巴賽爾舉行第十次大會時,比利時代表威克多賽爾維為加強合作事業與合作文化的宣傳,促進世界和平及人類博愛社會的實現,向大會建議以每年七月的第一個星期六為國際合作節日,每年舉行一次。一九二二年中央及執行兩委員會在德國萊茵區埃森市舉行聯席會議通過決定;一九二三年開始舉行上項決定。經一九二四年第十一次國際合作聯盟大會追認,才正式確定。自此以後,凡有合作事業的國家均按期舉行慶祝。我國從民國十九年起開始舉行慶祝國際合作節日以為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