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權

司法權   sī fǎ quán
注音 ㄙ ㄈㄚˇ ㄑㄩㄢˊ  拼音 sī fǎ quán
執行法律、解釋法律及決定某種行為是否合法之權,為中央政府五種治權之一。在國父所倡的五權憲法中,司法權與行政、立法、考試、監察四權並立,由司法院及各級法院掌理。
参见: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