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

十五道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依山川形便分全国为*十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关内道置京畿道,分河南道置都畿道,分山南道为山南东、山南西二道,分江南道为江南东、江南西和黔中三道,合原有河东河北陇右淮南剑南岭南共为十五道。各道置采访处置使,并有固定治所。乾元元年(758年)废除。此后“十道”、“十五道”即变为地理区划名,一直沿用到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