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由于宦官吴良辅等的怂恿设立十三衙门,在宫廷内侍奉皇室及其家族,以宦官为主管。十三衙门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司(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仗局、织染局(经局)。与明代之*二十四衙门相似。十八年康熙帝即位后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