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中的一种经营方式。对直接经营出口的外贸企业,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对上级主管部门承包三项经济指标,即出口收汇指标、成本指标、总盈亏指标。在完成三项承包指标的前提下,上级主管部门按合同规定给予奖励,对超额完成部分也按合同约定给予额外奖励,这些奖励可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和奖励基金。对完不成承包指标的增亏减盈的企业,除按规定扣除奖励外,还将按其他奖罚条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