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科

十科    shí kē

宋 代科举取士的十项科目。元祐 元年,据 司马光 《乞以十科举士札子》奏设。名目是:一、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二、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三、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四、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五、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六、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七、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八、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九、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十、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参阅《宋史·哲宗纪一》、《宋史·选举志六》。


扫描版:「十科」在《汉语大词典》第823页 第1卷 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