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

仲裁庭   zhòng cái tíng

对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组织。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产生。在中国,仲裁庭组成方式有:(1)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即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2)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即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