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特质论

人格特质论   rén gé tè zhì lùn

主张人格由许多可以测量的单位(即特质)组成的人格理论。特质亦可称为特性、因素,即稳定地表现一个人人格特点的行为倾向。可分为两类:(1)非统计性理论。主要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的方法划分人格特质,较强调人格特质的质的不同以及特质之间的独立性。(2)统计性理论。主要采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划分人格特质,偏重于研究人格特质的量的差异以及特质之间的相互依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