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中关于乡村组织的形式之一。仿古代《吕氏乡约》之法。由乡村领袖(乡绅、校长)、学众(农民)和有志于乡村运动者(教员)组成,实行政教合一。以改进农村进而改进中国为目的。20世纪30年代曾在山东邹平实验。梁著《乡农学校的办法及其意义》一文有详细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