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押

声押   shēng yā
声押”是“声请羁押”的简写(可以理解应为“申押”)。申押,依据台湾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被告犯行重大,所犯刑罚最低应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不立即羁押即有串证之虞的,由检调机关向法院申请对嫌犯实施收押。
扫描版:「声押」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1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