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

公司制   

以公司作为企业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作为依法定程序建立,有独立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早在17世纪和18世纪就在欧洲一些国家出现。进入20世纪以后,在英、美、法、德、意、日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成为企业的主要形式。成熟的和规范的公司制具有如下特点:(1)从资本形成上看,采取股份公司形式;(2)从企业产权制度上看,与私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产权制度不同,采取法人产权制度,企业作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有权独立地去配由出资人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3)从企业领导制度上看,股份公司一般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企业经理等层次,以体现出资人(股东)对企业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分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既可以同私有制相结合成为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又可以同公有制相结合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扫描版:「公司制」在《现代汉语词典》第4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