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期,在严格规定的期限内
限定日期。刻,通“ 剋 ”。
《三国志·魏志·公孙瓒传》:“遣人与子书,刻期兵至,举火为应。”《资治通鉴·晋穆帝永和元年》:“ 虎 好猎,晚岁,体重不能跨马,乃造猎车千乘,刻期校猎。”《儒林外史》第四三回:“他踞了碉楼,以逸待劳,我们倒难以刻期取胜。” 章炳麟 《政闻社社员大会破坏状》:“ 啟超 説国会议院等事,且曰:今朝廷下詔,刻期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