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八省红军三年游击战争

南方八省红军三年游击战争   nán fāng bā shěng hóng jūn sān nián yóu jī zhàn zhēng

红军主力长征后,留下的部队于1934—1937年坚持赣闽湘鄂豫浙皖粤等八省的武装斗争。国民党为了消灭苏区的武装,调集大量兵力,采取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政策,实行碉堡围困、经济封锁、烧杀等手段,进行“清剿”。红军和游击队在与中共中央失掉联系、被分割包围的形势下,地区日益缩小,损失严重。保存下来的部队在赣粤边、闽赣边、闽西、闽粤边、皖浙赣边、浙南、闽北、闽东、闽中、湘鄂赣边、湘赣边、湘南、鄂豫皖边、鄂豫边和广东琼崖十五个地区,紧密依靠群众,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西安事变后,蒋介石实行“北和南剿”方针,以大批军队“清剿”红军游击队,游击战争更为艰苦。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南方八省(除琼崖地区)的红军和游击队,于10月改编为新四军,奔赴抗日前线。